一、涉及酒驾的案例
(一)某高校工作人员李某醉驾致1名中学生死亡问题
2023年11月14日晚,李某乘坐其妻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妻子未能停车入位,李某随即驾驶车辆,在倒车时与正常骑行自行车的中学生陈某某发生碰撞,陈某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血液酒精检测,李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某高校工作人员全某某醉驾问题
2021年5月29日,全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84.25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依据相关规定,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某高校工作人员邢某某醉驾问题
2019年7月8日晚,邢某某在该地区交通大队开展的夜查酒驾整治行动中,经吹气检查和抽血化验,达到醉驾标准。7月13日,多家媒体报道或转载了以上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邢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降级处分,降为正科级管理岗安排工作。
(四)某高校教师林某某酒驾问题
2024年4月2日,林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查处,并依法对其予以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受党内警告处分
(五)某职业教育中心工作人员马某酒驾问题
2022年2月13日20时39分,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酒精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4mg/100ml。马某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某高校教师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7年4月28日0时许,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在此进行检查的交警截停并移送公安机关,经鉴定,王某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9月12日,该地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三级,由专业技术十级降至十三级。
(七)某高校工作人员章某某酒驾问题
2017年1月19日,章某某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章某某被罚款2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涉及学术不端的案例
(一)某高校工作人员吴某涉嫌论文抄袭问题
2025年4月,吴某和钟某某共同发表的论文被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该论文被指系将国外期刊英文论文翻译后署自己的名字发表。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发布撤稿声明。
(二)某高校博士后研究员王某抄袭台湾学人论著问题
2024年12月,王某被指在2020年至2024年期间“系统性抄袭”台湾学人论著,涉及多篇学术论文。 2024年12月,该校学术规范委员会经调查,认定王某被举报的4篇论文均存在该校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2025年1月,该校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按规定对王某作出退站处理。相关论文已被相关期刊核实并撤稿,将在下一期刊登撤稿声明。
(三)某高校张某某教授论文抄袭问题
2014年4月,张某某被指从1998年至2005年间发表的10篇论文中,至少8篇存在大量抄袭行为,部分论文几乎全文由多篇参考文献组合而成。解除张某某教授岗位聘任。撤销其校内所有学术职务和学术称号。同时调离其教学工作岗位。
(四)某高校教师叶某某剽窃学生科研成果问题
2015年,某学院毕业生孟某某设计了一款血糖无创检测仪,并撰写了相关论文。然而,2017年,叶某某和郑某等人却剽窃孟某某的科研成果,并申报了三项专利。学校对叶某某进行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暂缓其2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取消其3年内研究生导师的申报资格。同时,责令叶某某向孟某某等人公开赔礼道歉,追回相关专利所获科研奖励。
(五)某高校教师廖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2024年4月,廖某某使用自己往年评审的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撰写形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让他人使用上述申请书申请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资助)。廖某某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的问题。对廖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
(六)某高校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2024年1月16日黄某某被其课题组11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实名举报存在多项学术不端行为,包括篡改实验数据、编造实验结果、论文不当署名、操纵同行评审、克扣学生劳务费等。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初步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撤销黄某某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涉及其学术不端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予以撤稿、撤项。并停用其主编的教材。
(七)某高校教授梁某学术不端问题
2018年10月,梁某被指在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并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梁某被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梁某还被指教学态度不端正,敷衍教学,存在早退、上课念课件、吃零食、玩手机、缺课、让学生帮做私活等问题。同时梁某曾称“慰安妇应该拿来做研究”等言论,引起较大争议。该高校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撤销其教授资格,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涉及教师师德失范的案例
(一)某高校教师武某某与多名女学生恋爱问题
2025年4月11日,武某某被指使用伪造的名校硕士学历、虚构公务员家庭背景,通过微信“摇一摇”添加112名在校女学生,其中42人接受其交友请求,并与17名在校女学生建立恋爱关系。校纪委调取的钉钉打卡记录显示,武某某近三年有89次夜间滞留女生宿舍区记录,其手机云端备份数据存有与6名女生签署的“恋爱保密协议”,最近一份签订于2023年2月14日。同时2022级某女生的医疗记录证实,曾于2023年3月28日为其终止妊娠。给予武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撤销其讲师职称,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按程序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
(二)某高校教师宫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
2025年4月19日,宫某被其硕士研究生常某某实名举报,称宫某在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多次对其骚扰猥亵,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导致常某某患上中度抑郁和轻度焦虑。举报信息还涉及宫某在2022年保研期间泄露面试试题内容、违规提高意向生源成绩,以及在2024年9月和2025年1月两次违规挪用项目经费等问题。2025年4月20日,学校发布通报,经调查,宫某师德失范行为属实。学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行政职务,撤销其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三)某高校教师王某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
2025年4月,王某某被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本校女学生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学校对王某某撤销其副教授资格,取消其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取消一切行政职务,给予其开除处分,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四)某高校教师李某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
2020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存在与学生不正当关系,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给予李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作出解聘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五)某高校教师宋某婚内出轨女博士生问题
2025年2月24日,宋某被指在婚内与本校一名女博士生汪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举报人(汪某某的前男友)通过14页的PDF文件和PPT形式,详细曝光了两人的暧昧聊天记录。同时宋某还被指利用职务之便,为汪某某提供学术和职业上的便利,包括计划安排其毕业后到某研究院工作。2025年2月25日,其高校发布情况通报,免去宋某副院长职务。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同时暂停其一切工作,后续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六)某高校教师杨某性侵女学生未遂问题
2021年7月2日,有网友在微博发表长文,称自己在学校就读期间,被法学院一位杨姓教授利用教师身份诱导陷入情感圈套,并在毕业后被欺骗发生性关系。该网友还提到杨某自称单身,但实际同时交往多名女性,并在酒后对女学生图谋不轨。2021年7月,杨某酒后对一名女学生图谋不轨,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杨某开除处分,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七)某高校教师何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
2022年7月25日,其高校一名学生在网络上实名举报辅导员何某通过微信对其多次进行性骚扰。何某多次向该学生发送不当言论,聊天记录显示其言论具有明显的性暗示和骚扰性质。当事学生陈同学(化名)在网络上实名举报何某,并提供了相关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学校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给予何某免职处理,调离工作岗位,移交学校纪委立案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撤销其在学校期间所获各类荣誉、称号。
(八)某高校教师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2019年5月31日,李某某通过微信对该校1名女学生进行言语骚扰,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女学生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学校对李某某停职调查,并最终给予开除处理。同时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依法撤销教师资格。